人员类别 | 报销前要求 | 出访情况审核 | 财务报销 | 备注 | |
教职工 | ①出访结束后7日内将因公证照交至国际处/港澳台办公室; ②出访结束后15日内在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系统内提交出访总结,未出访的提交未出访说明。 ③如有压缩出访时间、减少出访人员、更改出入境城市和更换航司类型等情况的,请确保已在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系统内申报内容修改处提交相应说明申请修改并通过审批。 |
①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因公出国(境)费用结算单-2023年-教职工版本》; ②携带任务批件/确认件原件; ③携带当次出访的机票或行程单、住宿费发票等可证明出访执行情况的票据,以供核查。 |
①按财务报销要求预约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投递办理报销; ②因公出国(境)系统内已办任务里找到本次出访中的一条记录,点击左上角《因公临时出国(境)预算审批表》或在团组材料下载里下载并打印后附在报销材料内证明乘坐航班已经审核,如后期修改了航班类型或采购方式,请打印申请修改的审批记录。 |
①《北京理工大学因公出国(境)费用结算单》如国际处/港澳台办公室已签字确认,结算单出访各项费用计算处如有修改,可手动修改,无需再找国际处/港澳台办公室签字确认; ②国际处/港澳台办公室办理报销出访情况审核地点: 中关村校区研究生楼教师服务大厅外事服务区;良乡校区教师服务大厅(每周二) ③联系电话:68918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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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 研究生 | ①出访结束后15日内在研究生培养系统里提交出访总结并通过审核,未出访请提交未出访说明。 ②如有压缩出访时间或更改出入境城市等情况的,请准备相应情况说明并请学院主要负责领导签字确认,办理出访情况审核时交至国际处/港澳台办公室。 |
①研究生培养系统内打印或下载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因公出国(境)费用结算单-学生版本》; ②携带学生出国(境)证明原件(已提前领取证明的学生携带,未领取的可在办理报销时领取); ③携带当次出访的机票或行程单、住宿费发票等可证明出访执行情况的票据,以供核查。 |
①按财务报销要求预约报销单(学生无法在计财部网站预约报销的,请与学院或导师协调处理),附上相关票据投递办理报销; ②研究生可打印研究生培养系统内申报审批时申请页面作为附件证明已经审核通过乘坐航司类型,如有由国内航司变更为国外航司的,请下载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和更改中转地申请表》并附上所写理由的相关证明材料后至中关村校区研究生楼教师服务大厅外事服务区和计财部主楼130A分别签字,本科生如乘坐非国内航空的,请按以上要求办理; ③请自行留存报销需使用经费卡信息或询问相关资助部门、学院或导师,国际处/港澳台办公室无法提供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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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 ①出访结束后15日内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因公出国(境)出访总结表-学生用》,经学院主要负责领导签字后扫描发送至邮箱ygcg@bit.edu.cn,未出访请提交未出访说明。 ②如有压缩出访时间、减少出访人员或更改出入境城市等情况的,请准备相应情况说明并请学院主要负责领导签字确认,办理出访情况审核时交至国际处/港澳台办公室。 |
①下载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因公出国(境)费用结算单-学生版本》; ②携带学生出国(境)证明/批复原件(已提前领取证明的学生携带,未领取的可在办理报销时领取); ③携带当次出访的机票或行程单、住宿费发票等可证明出访执行情况的票据,以供核查。 |
(更新时间2025年3月,责任单位:派出事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