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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护照

关于办理因公护照

办理因公护照

一、注意事项:

1、因公护照只适用于A系列教职工90天以内因公临时出国(境)时办理,A系列教职工90天以上出访和B系列、博士后、外籍、学生不可申办因公护照;

2、因公护照需经审批获得任务批件/任务确认件后才能申请办理,不能提前办理。

二、办理时限:约5-6个工作日

三、所需材料:

1、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确认件原件1份、复印件2份(审批完成后,国际处提供)

2、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原件(审批完成后,国际处提供)

3、外交部指定照相地点检测合格的因公护照数字照片回执(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码照片检测平台网址http://www.mrtdephoto.net/,查找最近的外交部指定照相点。)

     或携带身份证,直接前往中关村校区研究生楼教师服务大厅外事服务区(110B)和良乡北校区学生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的自助证照一体机上拍照、采集指纹和签名信息,完成后获得带有数字编码的照片回执。

4、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要求:JPEG格式,水平及垂直分辨率在300dpi以上,文件不大于100KB,比例为241*150px)

5、将因公护照数字照片回执和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系统》(即学校协同办公系统出国(境)管理界面)内所通知提交相关办理护照材料待办事项页面。

6、校外拍照的申办人本人需前往研究生楼教师服务大厅外事服务区在指定仪器上留取办理因公护照生物信息(指纹和签名),两校区自助拍照机器上拍照的申办人已留取生物信息,无需此步操作。

注: *因公护照有效期一般为五年。教职工若已有护照,请自行查看护照,确保本次出访时间早于护照失效期六个月及以上;若少于六个月,护照原件需与新办护照材料一同递交至外交部办理注销(被注销护照上若还有有效签证,请提前声明)。

四、办理流程


(更新时间2025年3月,责任单位:派出事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