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因公赴香港、澳门地区通行证及签注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10
审核:汪滢
办理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一、办理时限:办理通行证和签注约10个工作日
二、所需材料:
提醒:因公赴港澳需经中共中央港澳办审批并出具的批复后才能启动办理因公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出国(境)系统内审批完成后派出事务室报中共中央港澳办申办批复,批复批准时间不确定且不允许加急和催促,去澳门四天及以内无需申办)
根据中共中央港澳办办理电子版因公港澳通行证要求,所有出访人员需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请在出国境系统内推送的签注办理建议页面中英文照会处上传或证照办理建议处上传):
1、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数字照片编码+指定地点采集指纹(在指定地点机器照相生成数字照片编码,同时在机器上采集指纹并上传,可到中关村校区研究生楼教师服务大厅外事服务区自助证照一体机拍照并留取指纹和签名,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
2、任务批件(双跨团组还需提供任务确认件和任务通知书)(png/jpg/jpeg格式,每页大小不超2M,正反面分别保存成两个文件并命名团长姓名和正反面,可由派出事务室提供)
3、中共中央港澳办批复扫描件(PDF版本,大小不超2M,派出事务室提供)
4、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png/jpg/jpeg格式,团组每个人正反面分别做成两个文件并命名本人姓名和正反面,裁剪成身份证大小图片,每张图片大小不超2M)
5、提供中文邀请单位、地址、邀请人姓名、电话座机、团组每个人的照片回执编码号,写在Word文档内。
6、港澳办申办因公通行证和签注信息汇总表(按任务批件背后名单顺序填写,批件电子版可在批件生成后,在申报系统内团组材料下载处查看)
注意:1、接中共中央港澳办通知,2024年以前的因公港澳通行证,无论是否在有效期内,均不能再使用,如有出访港澳任务,均需按要求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