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公出国及赴港澳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10
审核:汪滢   

一、研究生因公出国及赴港澳

研究生因公出国及赴港澳应至少在出发前三-四周在研究生系统内在线提交申请,至少在出发前两周完成审批(请及时自行跟进审批流程,因申报太晚导致无法完成审批的,将会影响出访和报销)。申报网址: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s://gms.bit.edu.cn),根据派出事由选择路径“国际交流-学校公派/国家公派申请-出国(境)管理”进行申报。

二、本科生因公出国及赴港澳团组线下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所需材料如下:

1、《北京理工大学学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2023版 》1份(注意:该申请表不得涂改,凡有涂改请到学院在涂改处盖章,所在学院主要负责人意见处应由学院正职院长或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申请表仅一页纸,不得打成两页)

2、签证邀请函的复印件或传真件1份(注:日本的邀请函为日文的“三书一表”即:招聘理由书、身元保证书、在职证明书和滞在预定表)

3、签证邀请函中文翻译件(自行翻译即可)1份

4、日程安排表1份(请标明每一天在外活动情况以及抵离境情况,日程表见第一项申请表word文档最后一页)

5、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申请人须填写《出国(境)参加会议申请卡片》1份(该卡片见第一项申请表word文档第二页和第三页)

6、长期出访学生团组需提交学习或研修计划

7、学生出国(境)外事纪律承诺书(打印后,所有成员签字,随其他材料一同递交)

8、所有团组需至少在执行出访任务前两周提交以上要求的完整报批材料,逾期将不予办理

上述材料齐全后请于每周一、周四交至中关村校区研究生楼教师服务大厅外事服务区或每周二交至良乡校区教师服务大厅办理审批手续
注意:1、学生办理签证所需相关材料,请咨询各大使馆或在使馆网站查询。国际交流合作处开具的任务批复仅为校内审批手续,不得将批复原件或复印件递交使馆作为办理签证辅助材料,如有学生将批复或批复复印件递交使馆,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本次出访任务。
   2、学生办理签证所需费用证明或派遣函,请到各自学院或给予资助的相关部门开具,即日起,国际处不再开具类似相关证明。

   3、学生办理签证如需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请携带相应国家使馆签证要求来办理,如使馆签证要求中并无此项,只是中介机构需要,将不予协助学生办理。(此项需在提交了上述审批材料并通过学校审批后才可提供,如需要,请在提交审批材料时和国际处工作人员说明)

   4、如您申请了导师或校内相关部门资助,申请表上导师或资助单位会给填上资助金额和卡号,请务必自行拍照留存卡号信息,以免因后续无法从资助方处查询到卡号影响报销。

   5、如出访时所乘坐航班为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空或更改了中转地,请在出访前或回国(境)报销时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和更改中转地申请表》并在国际处派出事务室和计财部主楼130A签字,申请表见计划财务部网站此表链接:http://jhcwb.bit.edu.cn/xzzx/kjhszxxz/hss/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