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7年将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称“创新项目”)。我校现启动2027年度创新项目申报和选拔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可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2027年通知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4260。
一、项目简介
1. 申报项目围绕国家急需,突出特色优势,服务学科建设,聚焦人才培养,促进国际合作,围绕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设计并申报项目。获批项目执行期为2027–2029年。
2. 支持灵活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合作,原则上一个项目下外方合作单位(留学单位)不得超过8家。申报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单位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及关联性。
3. 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有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前期合作与交流基础,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及计划接收学生数量、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外方免除学费等具体内容。凡涉及取得双学位的项目,还需另行提交(或包含在协议中的)含有免学费或费用分担办法、课程互认、学位及学分互认等细节的协议(或条款)。
4. 创新项目不支持申请人个人负担学费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在申请材料或合作协议中明确收取学费情况。如收取学费,须说明学费负担方式。
二、项目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过突出业绩。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须为项目单位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6.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须为项目单位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获批项目明确为中外双硕士项目的,申请人可为项目单位在读硕士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本科插班生:本科插班生选派范围仅限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在读本科生。不支持选派类别仅含本科插班生的项目。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具体人员选派类别及要求以《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为准。
三、项目申报安排
项目申报准备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院提交申请(2026年8月-9月18日),各学院依据自身现有国际合作基础,确定拟申请项目的留学单位、选派名额、选派专业、选派类别、培养模式等内容,准备项目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项目合作协议)并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itwudi@bit.edu.cn)。每个学院申报上限为一项。
注:申请项目需与外方高校合作者提前签署相关协议,有意向申报的学院请尽早联系国际处告知申请意向及获得协议模板。
第二阶段:学校内部评议(2026年9月底),国际处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依据学科关联性和留学单位具体合作情况对项目进行评议,筛选整合校内项目。在此阶段进一步完善项目申请书、合作协议等申请材料,准备答辩材料。
第三阶段:网上申报阶段(2026年10月1-20日),由国际处牵头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系统进行线上申报,正式提交申报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并于2026年12月底前公布结果。
校内联系人:
国际交流合作处 吴迪 68912913,bitwudi@b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