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联合学术机构,是指以“北京理工大学”名义成立的,由校内学术团队与国(境)外学术团队在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结合各方优势和特色,进行合作共建的联合实验室或研究中心。
涉外联合学术机构可以采取中方与外方一对一、一对多或多对多的合作形式。
申报条件:
申请成立涉外联合学术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合作对象为国内外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团队(包括院系、实验室或研究中心、课题组等单位),需至少包含一个国(境)外学术团队。与合作对象已开展实质性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互访、合作发表学术论文及专著、共同参与国际科研项目、人才联合培养、课程合作等内容。
(二) 原则上应已与合作对象签署关于成立联合实验室或研究中心的合作协议。
(三) 有定位清晰、目标明确的发展规划,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
(四) 每个涉外联合学术机构应指定1名校内负责人。原则上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活跃在科研一线,在学术界有较高知名度,能够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并提出创新性构想。
联系人:张老师,010-68913931
(更新时间2025年3月,责任单位:交流合作室)